•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关键词: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稳致远 进而有为 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绵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行稳致远、进而有为”为统揽,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320.2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8%,处于占比25%以下的合理水平。商品房销售面积62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5%;新建商品住房均价6958元/平方米,同比增加3.9%,其中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8404元/平方米,同比增加4.6%,市场销售平稳增长。截止11月底,商品住房去化周期9,2个月,连续10个月保持合理区间。

一、精准施策促开工复业,全力保障商品住房销售量价平稳

为积极应对疫情给市场发展带来的影响,经综合研判,市政府及时印发《关于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复工的通知》,采取减免疫情期间产生的土地出让滞纳金、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降低到正负零、城市基础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等措施,降低疫情对行业发展的影响。2020年3月初,全市204个楼盘复工营业,复工营业率达99.5%;截至2020年12月底,5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缓交城市配套费2.98亿元。同时,在未增加刺激消费端购房政策前提下,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量和成交均价平稳增长。

二、统筹联动合理供地,协同推进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平衡

建立房地产发展与土地供应联动管理机制,坚持房地产市场运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研判、年终评估制度。土地出让采取3+2土地价值评估模式,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取3家评估机构评定均价占50%,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评估地价各占25%,综合测算出土地价值,土地出让方案须在征求住建、财政和相关区(园区〉意见后方可报土委会审议。根据各地商品房市场投放量、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半年调整优化土地供应计划。同时,针对商业用房库存量较大的实际,科学规划调整商住比例,降低开发企业资金在非住宅物业上的滞留。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构建房地产发展良好营商环境

在全市市级部门中率先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36条措施》,推行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分段办理、车库销售与地面建筑分割单独办理等举措。制定实行《绵阳市建筑业及房地产绿卡企业服务管理办法》,对信誉好、绩效优、贡献大的房地产企业,其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按50%的标准缴纳或优先提交保函。制定实施《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压减审批材料,将开发项目建设审批时间从原200余个工作日压缩到不超过80个工作日,最大限度地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得到市场主体的充分肯定。

四、科学分析市场需求,着力提升规划建设水平促进销售

深入分析市场销售结构比例,从需求侧改革入手,引导开发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了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小户型楼盘和低密度、高品质的大户型楼盘,备受市场青睐,促进了商品房销售。同时,对标I级大城市建设发展,大力实施城建攻坚、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攻坚、棚户区改造攻坚,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水平,2020年1一11月共吸引甘肃、青海,以及省内的成都、广元、遂宁、南充等外地购房人到绵阳购房置业,占全市房屋销售总量的21.2%,绵阳宜居城市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五、敢于担当作为,超常举措“一楼一策”化解问题楼盘

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城区涉房维稳楼盘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分类处置办法,采取“将群众办证与开发企业欠缴税(费)分割处理”、“以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的方式进行质量验收”、“资料缺失容缺办理竣工验收”、“供水供气国企先行垫支建设”、“按照项目规划审批时间补交土地增容费和完善零星土地手续”、“项目先行按现状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再进行土地二次分摊办证”等超常举措,“一楼一策”研究问题楼盘处置方案,有效推动了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70个楼盘已报销号63个,销号率90%,累计办证1.3万户。

六、强化问题源头治理,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分析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针对当前行业发展和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为工作重心,从“商品房全生命周期”制度设计着手,制定了《绵阳城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绵阳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将地上7层及以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形象进度提高为“地上规划层数的1/3以上且不少于7层”、细化售楼部现场公示内容和13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明确规定“无实体墙隔离”的商业性用房不能销售,降低商品房预售后期矛盾纠纷;建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打通与交易系统、维修资金系统信息互联,将预售款项作为网上签约的前置,做到超时系统预警,保障交易的真实性;对预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实行政府全面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应缴纳的税款、抵押土地赎回资金等重点监管资金实行审核式监管,进一步降低房地产开发“高杠杆”“高周转”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