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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相关要求,我厅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并依据各市(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汇总情况。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2019年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4119万元,用于完成21.3万户的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对于中央安排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切块44112.6万元,整合用于安排藏区新居和彝家新寨建设补助资金,剩余280000.6亿元用于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此外,省级专项配套400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规模320000.6万元。在安排补助资金时,优先保障凉山州10个彝区县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彝家新寨仅实施彝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3类重点对象此前无政策资金支持),并给予享受2018年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广元市昭化区500万元倾斜支持,剩余地区按照其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存量(20195月数据)和补助标准进行分配,共安排改造任务171849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财政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9626日,通过财社〔2019114号文件,将农村危房改造部分的资金320000.6万元全面安排下达到市县。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竣工验收30日内拨付补助资金”的规定,各地应在20207月底前全面完成资金拨付计划。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资金补助对象锁定为4类重点对象。已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的对象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防止对象重复享受,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0520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竣工15.35万户、竣工率89.3%,能够在6月底前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详见附件表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去年12月底,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省级四部门组织各地对口部门,联合对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存量数据进行了复核,复核后的户数为15.8万户,与20195月安排下达资金对应的任务数据相比减少了1.3万户,因此原定纳入中省补助资金范围的绩效目标无法全面完成。为此,我厅经商财政厅,将于正式安排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对2019年下达资金进行调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积极配合财政厅,按中央转移资金支付规定,对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9年整合到藏区新居和彝家新寨的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牵头的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扶贫开发局提供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