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3906/2020-9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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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勘设科发〔2017〕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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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质[2016]25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十三五”期间,我省中高强度地震仍将处于多发时期,地震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抗震防灾工作“以预防为主”方针,充分认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生命至上,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依法依规,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抗震防灾工作。
  二、精心部署。人类抗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历史和经验反复表明:工程抗震防灾是减轻自然灾害最核心、最积极、最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各个方面和工程选址、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后的监督管理的工程全生命过程中都与预防和抗御地震、火灾、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各种自然灾害密切相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建筑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防洪法》、《人防法》、《气象法》、《安全生产法》等抗灾防灾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分工,精心部署,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好各项抗震工作。

  三、狠抓落实。以保障城乡安全发展为目标,确保重点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全省城镇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设防,乡村自建农房落实抗震措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到100%,全面推行重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专项论证。地震烈度8度及以上高烈度设防区和灾后重建地区新建学校、医院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比例达到20%。按规划目标完成年度现有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积极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和加固改造,逐步减少抗震危房存量。高烈度设防区及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推动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和生命通道体系建设,加强抗震设施建设管理。地级以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00%覆盖,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专家队伍、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等应急储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级以上城市100%建立应急专家队伍。

  四、监督检查。抗震防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部门的各个环节。省厅各处(室、站)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部署、周密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年末各地要按照住建部的要求报送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厅将对各地各项抗震防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质[2016]256号)(请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网址:www.mohurd.gov.cn)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