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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做好2021年度补助资金项目的储备,现就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和我省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及工程建设发展实际,体现我省自然条件、地理、人文、技术等特征,突出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工作,满足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申报项目应重点围绕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小区建设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居住建筑品质提升技术、传统建筑保护技术、抗震防灾技术、新型建材开发与应用、新型施工技术、现代信息技术行业应用、宜居环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开展申报工作。

(三)鼓励申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中尚未制定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结合申报原则、重点及《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2014版)》进行认真研究,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制定项目应基于成熟技术或科研成果通过工程实践检验的技术总结提炼而成,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经过鉴定和实际应用。

(三)制定、修订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申报。

(五)第一主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准编制内容应属于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对申报项目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至少处于我省先进水平;能组织协调其他编制单位(主编单位不得超过2家、参编单位不得超过10家)组建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制定标准的可行性、必要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应用情况、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和编制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第一主编单位负责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主编单位都须加盖公章),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40124523@qq.com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0921日。

(四)《申请表》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jst.sc.gov.cn)“文件通知”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028-85568204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