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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城建函〔2021〕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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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绿色社区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城市社区是居民活动高度集中的区域,也是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最显著的区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2020年10月,我省印发了《四川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开展该项工作以来,自贡、乐山、眉山等市(州)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安全宜居、环境优美的城市社区。

为持续提升城市社区环境宜居水平,经商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同意,现将自贡市自流井区磨子井社区等102个达到绿色社区要求的社区名单进行公布(名单见附件1)。各市(州)住建局(委)要以绿色社区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务求新的更大成效;要加大城市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力度,解决一批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一批绿色社区名单

2.关于绿色社区徽志的相关说明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