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全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根据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牵头梳理、全面统计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并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成都市、绵阳市、攀枝花市和阿坝州在完成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基础上,应抽样调查城镇居住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且不得少于《城镇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统计任务分配表》(附件)最低统计数量要求。
二、做好组织实施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城镇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摸底调查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要求,加快确定样本建筑和数量,强化数据采集,切实履行数据审核职责,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报送系统(https://jznh.mohurd.gov.cn)填报数据,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如有业务与技术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系,账号管理问题可与我厅业务处室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业务联系电话:010—58934548
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联系电话:010—58934942
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联系电话:028—85553749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