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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端动态核查操作指南

  • 发布时间:2026-04-03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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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作部署及我厅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需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线上办理资质动态核查整改资质异常情况整改,特开启动态核查企业办事端口,供企业完成整改后申请取消标注。

  二、进入系统

企业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任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项,进入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子系统。

注:如果企业存在动态核查中人员不达标的情况,系统将弹窗动态核查提示窗口,请点击“我已知悉”进入系统操作。

如果企业存在动态核查中人员不达标的情况,将在四库一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同时不允许发起除注销申请外的所有业务,直到所有资质项整改完成。

  三、整改异常资质

1、点击“动态核查”模块下的“动态核查列表”出现待整改记录,点击“申请”可以对异常资质发起标识为已整改的申请。

注:请在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员系统中补充相应人员后发起申请;

“历史查看”可以查看该异常整改的历史记录。

2、整改申请单中,整改列表“标注”为红色小红旗表示资质存在异常:

点击列表“整改”按钮,勾选“整改状态”为已整改后点“确定”标注该项资质已完成整改。

注:如果存在多个资质项异常,每次可针对全部资质项发起整改完成申请,也可以只针对部分资质项发起。

3、勘察、设计企业以及市州施工企业可以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整改材料。

省级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无需上传整改材料

4、点击“提交”按钮可以上报整改记录以进行复核审批。

  四、整改异常资质确定

提交的申请待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同步取消该资质项在省平台、全国平台的“资质异常”标注或公示信息,企业可恢复资质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