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要求,规范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与发展。我厅组织对《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形成《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17日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0年6月30日,共收到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106条意见和建议。将对各条意见进行梳理,并组织专家讨论研究意见结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