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 65亩地块建设项目(翠屿小区)5~12#楼及地下室、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2211—510108—04—01—196326)(中建匠心里 1~6号楼、8~12号楼、14~16号楼)、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府中心国际社区109亩地块(北地块)3—9栋及地下室、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府中心国际社区109亩地块(南地块)2—8、10、11栋及地下室和住宅、商业、开闭所及配套设施项目(2208-510105-04-01-138561)金沙名邸住宅1#—18#楼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审查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推荐、我厅组织审查并向社会公示,认定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 65亩地块建设项目(翠屿小区)5~12#楼及地下室等5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65亩地块建设项目(翠屿小区)5~12号楼及地下室等5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