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审核,林亮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陈梅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建议准予注册。
特此通告。
附件:1.林亮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陈梅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通告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