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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撤销告公告〔2025〕第1号
  • 关键词:行政许可,

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1-28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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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向本机关填报申请、并于2025年5月13日批准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中,存在技术负责人涂国良4项个人业绩“北关大街道路施工及排水配套工程”“引黄东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红旗区洪门镇关堤村任氏宗祠大宅厅新建工程”“红旗区南干道十字阁楼工程施工”不属实的情形,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见附件)。

因你单位注册地址非实际办公场所,无法现场送达;通过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也一直拒绝领取;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单位后,也拒绝提供有效地址,无法现场送达和邮寄送达,也拒绝提供电子送达方式,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单位可以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川建撤销告〔2025〕第5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8日

联 系 人:周文岚、谢孟谷      联系电话:028-86913804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