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使用。实际使用过程中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5日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