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修订形成了《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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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36号503室。
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