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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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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宣讲会议

  • 发布时间:2024-05-09
  • 来源:厅村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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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2号)(以下简称《办法》)宣讲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田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杨搏主持会议。

会上,厅村镇处、计财处、人教处、质安处就《办法》条款修订、“以奖代补”政策、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农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了专题培训。达州市、凉山州西昌市、眉山市青神县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针对我省农村住房点多面广、质量安全有待提升等现状,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和风貌提升”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水平,助力我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对《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进行修订,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会议强调,农房质量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准确把握《办法》实施重点,围绕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这一主线,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顶层设计,建立“住户发包、工匠承揽、乡镇监管、县局指导、财政奖补”实施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加大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力度。要以乡村建设工匠管理为抓手,高质高效组织乡村建设工匠示范班,考核遴选一批优秀乡村建设工匠。各地要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提升工作,培养“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等高技能人员,推动乡村建设工匠成为乡村建设“主力军”。二是试点实施新建农村住房“以奖代补”。要探索实施新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提升“以奖代补”政策,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探索、总结经验,及时调整优化“以奖代补”政策。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支持农村住房建设补助政策。三是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划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抓好《办法》宣贯工作,采取“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举措、典型范例和安全常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切实提升农房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股)室同志,乡村建设工匠代表参加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