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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群租乱象还需加强立法规范

  据报道,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地下一层原规划为自行车库,却被开发商建成14套独立居室,购房者又将其隔成70个房间出租。租户曾被执法人员清走,但不久后,群租现象“死灰复燃”。日前,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再次依法将居住人员清走。业内人士表示,地下住户被依法清走后,居民可通过诉讼维权,要求按原规划恢复其本来用途,从根本上杜绝群租乱象。

  众所周知,群租的危害很多,不仅租住人员成分复杂,而且没有任何消防设备,水、电线路杂乱无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有关规定,很多群租房属于违章建筑,应依法拆除。

  群租房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方面,群租房逐渐向家庭旅馆方向发展,容易发生变相逃税、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物业管理等部门对社区内群租房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带来社区安全隐患。因此,对群租房进行适当的行政和立法干预非常必要。

  相关部门应在法律修订、制度设计等方面下功夫,彻底根治群租房乱象。首先,应对相关办法进行修订,明确群租房的禁止性规定,细化相关条款,包括对房屋隔断作出界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设置必要的出租条件和禁止条件。其次,可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租房市场进行调控,对出租房屋业主进行监管,加大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尤其对群租房业主加重处罚。最后,可以通过“业主公约”对群租现象进行约束,比如,在业主公约中进行约定,本小区禁止群租、转租等。

  为保障广大群众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相关部门还应通过相应调控手段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大家理性选择租住房屋。同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公租房等形式,逐步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增强民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张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