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住收集到来自网友们关于证书业务办理、人员信息注册单位公积金缓缴等问题。
1.省外入川人员离职后需在系统里怎么操作?
省外入川企业中已录入的人员,如已离职,请登录“省外建筑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人员报送”系统选择该人员做离职报送即可。
2.省外建筑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登录流程是什么?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点击“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选择直通部门中“住房城乡建设厅”。
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对应选择省外建筑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信息录入和人员报送两项业务进行申报。
3.如何办理“安管人员”证书入川业务?
外省的“安管人员”证书转入四川,需先在外省办理证书转出手续,待“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中证书状态更新为“转出”后,个人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直通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个人服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变更”进入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办理入川业务。
4.单位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理条件:
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符合当地规定的缓缴条件;
②单位申请缓缴符合当地确定的缓缴期限等规定;
③单位缓缴申请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相关决议,决议在单位内部已经公示。
办理流程:
①单位经办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资料审核;
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直接审批)。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续怎么办理?
“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后,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个人服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证书延续”进入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办理证书延续业务。
6.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如何办理?
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个人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个人服务→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在线申请”进入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办理初始注册业务。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吗?如果分公司以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①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取得相应资质,则不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等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公司以公司的名义投标,投标人是公司,分公司作为具体执行者,投标符合规定。
②公司中标后,分公司可以作为具体执行者签订合同,但合同主体应与中标人一致,即应为公司。
③分公司人员及缴纳的社保属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