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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 促长效 惠民生 三台县全域推广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处置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深入实施“两不一增”专项行动,三台县聚焦“两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问题,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收缴和使用,积极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

一、立实际,建机制,定好工作方向

三台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结合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先后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费用收缴使用管理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将惠民生和保运转深度融合。

二、明标准,听民意,科学收费指导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县发改牵头,财政、住建等部门共同协作,2021年4月即制定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即行政村按1-3元/月/人的标准收取(实际执行情况:场镇社区住户按户收30-90元/年或按人收1-5元/月、门面及固定摊位大约60-360元/年)。村级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建议,认真考虑群众所需所求,由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大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讨论同意,纳入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三、强监管,建台账,保证工作质效

三台县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收缴管理工作主动权交至乡镇政府手中,激活基层治理活力,各乡镇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组织制定具体收费方案,明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督促各村(居)落实村(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的付费机制,积极宣传引导村(居)民树立垃圾处置付费观念。行政村(社区)收取垃圾处理费由村(居)委会建立专项台账管理,保障村(居)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所需费用,定期公示收取和使用情况,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四、严考核,优激励,激发行动自觉

2022年3月,三台县出台《三台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全面实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月通报、季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考核评分,由县财政从预算中拨付专项激励资金600万元,用于激励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乡镇,以此激发乡镇开展垃圾治理工作热情,全力投入到乡村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中。为鼓励各村(居)积极落实收费制度,县财政还结合收费情况按比例对各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给予奖励补助(收取和奖补经费只能用于各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

三台县自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以来,有力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对全县31个镇、2个乡,383个行政村、64个社区进行全覆盖,将78.52万农村常住人口纳入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付费体系中。2021年全年收费1141万元,2022年上半年已收费1095万元(部分乡镇一次性收取了全年费用)。所缴费用专项用于本镇(乡)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设施购置,目前,已拆除废旧敞开式垃圾收集设施1484个,更新垃圾箱(桶)等收集设施2347个,较上年新增863个,收运设施实现全覆盖,收集转运频率也由原来的7-15天/次提升至1-3天/次。

通过此次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收费的全域推广,三台县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村容村貌得到了显著改善,村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营造出上下一盘棋、全员一条心、铆足一股劲,凝心聚力共谋乡村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