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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函〔202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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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建春委员:

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已出台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指导性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9〕36号)要求“全面挖掘梳理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等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系统研究其历史脉络、空间分布、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支持古镇古村落挖掘保护民间文学、民间传说、传统技艺等各类非物质文化资源;积极引导支持古镇古村落创新发展特色农业、文旅文创、健康养老等产业,大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传承乡土文化、彰显巴蜀特色,切实让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成为“乡愁”守望地。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牵头制订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一是系统梳理全省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编制《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建立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二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注重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建智慧;三是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四是明确了保护传承责任目标,待省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体系化推进传统村落非遗保护。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非遗保护工作,持续推进非遗传承发展体系建设,不断深化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一是开展非遗资源调查,挖掘传统村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非遗资源,建立非遗资源清单,将传统村落非遗纳入各级名录予以保护。二是鼓励传统村落符合条件的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支持。三是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将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相结合,在传统村落空间环境、人文环境及生产生活方式中突出非遗特点,推动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有机融合。四是加快传统村落传承体验设施建设,支持各市(州)结合民族、地域特色,在传统村落建设非遗馆,完善文化旅游公共设施传承体验功能,推动有条件的文化旅游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并鼓励传统村落在会客厅和村史馆等设施配套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或者配套相关功能。五是挖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持续加强对我省8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调研指导和日常管理,继续组织申报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引导具备条件的遗产地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不断提升传统村落的综合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指导28个农村生产生活遗产项目县按照编织的规划实施好项目,加强农村传统生产技艺和手工艺的传承与发展,依托四川省乡村旅游协会,重点开展“五匠+”省级特色培训,提升农民的致富能力。

(三)注重培育和发展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品牌。近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全面推进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达333个、居全国第九,列入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的达1046个,工作成效明显,为我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争取国家支持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9年至2021年,在全省开展文旅资源大普查。对黄河流域、巴蜀文旅走廊传统村落文物和非遗资源进行调查梳理,加强对包括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相关资料的收集保存。在国家大力支持下,设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挖掘保护特色民族文化、乡村文化形态,加强保护区内传统村落、特色村镇非遗保护,注重文化空间的恢复和保护,保护区内桃坪羌寨(国家级)、黑虎羌寨(国家级)等22个国家级、2个省级传统村落羌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成为全国首批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认定河曲马黄河草原文化、嘉绒文化、白马文化等首批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鼓励和引导各地在加大传统村落保护的前提下,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生态、农业、文化等资源价值,因地制宜发展旅游,打造了一批以桃坪村、底底古村、新山村等为典型代表的特色旅游村寨,有力地促进了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

2020年6月,甘孜州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10个示范市(州)之一;2022年4月,广元市昭化区、泸州市合江县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列为2022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2022年6月,自贡市富顺县等10个县(市、区)拟认定为第一批四川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市、区),培育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特色文化品牌。我厅还充分利用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举办“川渝古镇古村落保护发展论坛”,宣传四川传统村落,搭建川渝传统村落共同保护利用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关于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的提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度融合地方历史文化挖掘塑造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升传统村落感召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一)进一步做好乡村旅游品牌培育工作。我省将持续推进评选认定四川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市、区),并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示范县。依托川茶等特色产业,按照“产业为基础、创意为手段、文化为灵魂”的要求,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运用现代科技、管理要素和服务手段,改造提升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省级示范农庄。

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天府旅游名牌”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力争2022年6月底前按标准和程序评选命名一批“天府旅游名镇”和“天府旅游名村”。同时,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第三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第二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遴选推荐工作。

(二)发挥地方志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地方志办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按规划推进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同时,抓好《四川省乡镇简志》、名镇志、名村志、中国传统村落志等编纂,厚植传统村落历史底蕴。关于《四川省中国传统村落志》编纂,我厅将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争取列入明年工作计划。

(三)注重宣传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品牌。我厅将充分利用方志四川“两微九号一网一台一刊一店一馆”(“方志四川”微博、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新华号、澎湃号、头条号、搜狐号、企鹅号、川观号、封面号、抖音号,四川省情网,网络电台,《巴蜀史志》电子版,微店、360个人图书馆)新媒体矩阵,宣传弘扬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为培育和发展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品牌服务。

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