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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房函〔2020〕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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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1019日,我厅联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泸州市成功举办了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以下简称展示平台)上线仪式。截至11月底,已有1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82个楼盘在平台进行展示,总计待售建筑面积达到2449.3万平方米,累计访问次数9029次。近日,厅主要领导对展示平台建设作出批示,要求完善功能、提升质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为进一步推广使用展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广使用展示平台

展示平台是为川渝两地提供优质楼盘和透明房源信息、减少中间环节、减轻购房负担、创新直营模式的重要平台。目前,该平台具备楼盘展示、资讯查询、远程看房、VR看房等多项功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更加方便两地居民实现足不出户,远程看房、选房、订房,直至购(租)房,解决购(租)房信息不对称,打通消费者购房最后一公里,弥补因疫情防控带来线下看房的不便,更好地服务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展示平台推广使用工作,通过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录等方式筛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进入展示平台,在楼盘售罄后退出展示平台。

二、丰富内容,加快市(州)分平台建设

为尽快将各地在售楼盘信息接入展示平台,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展示平台的框架下,统一采用展示平台标准,指导建立展示平台市(州)分平台,研究完善分平台功能,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展示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展示平台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努力把展示平台建设成为川渝优质品牌平台。各市(州)要抓紧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目前所有在售楼盘的名称、地址、可售面积、户型、开发进度、交通状况、经济技术指标、样板房视频等基础信息(见附件1),统一录入展示平台。

三、畅通信息,建立展示平台月报制度

为掌握全省房地产分布、供需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建立联络机制,各市(州)应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20201210日前将展示平台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从202012月起,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展示平台市(州)分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开发企业总数、在建楼盘数量、销售楼盘数量、销售面积、销售额等数据形成月报表(见附件3)并报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四、拓宽渠道,推广运用展示平台

各地要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市场化资源优势,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报刊)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展示平台,鼓励和引导购房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陆http://www.sccqhome.cn网站快速进入展示平台查看房源,扩大展示平台知名度,确保展示平台服务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2.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四川各市(州)工作联络表

3.各市(州)分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月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28

川建房函〔2020〕932号附件

   (联系人:沈小博,联系电话:85520963,邮箱:scfg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