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评估,我厅2020年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5号)继续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6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评估,我厅2020年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5号)继续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