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预评审,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求。需为2025年4月30日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2025年5月1日以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不再以《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作为评价依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主体。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建设单位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到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交《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申请表》。
(二)评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开始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地址将于9月11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建设单位。
三、资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申请表》(原件)、自评估报告(纸质版)、分专业证明材料(纸质版)、建筑总图(包括建筑总图、竖向设计总图、消防总图)、给排水总图、日照总图(蓝图)、项目合法性文件(包括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版)。
(二)资料规范要求。所有纸质材料需用索引贴标注拟证明条目的编号,文件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并刻录光盘或拷U盘,于评审前提交。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096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