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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村住房建设竣工后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吗?
发布时间:
2025-05-19 09:20:59
来源:
厅村镇处
政策依据: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2号)

答:农村住房建设竣工后,建房村民应当将竣工验收时间提前告知或者由村民委员会告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安排人员到场对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安全防护等要求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建房村民组织承揽人对农村住房进行竣工验收;委托设计、监理的,设计、监理单位或者人员也应当参加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