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3号)要求,由建设单位申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推荐、专家组评审,经公示无异议,“邦泰云璟南区”等32个项目(见附件)通过2025年度第二批四川省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终评审。
附件:
通过2025年度第二批四川省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终评审项目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7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3号)要求,由建设单位申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推荐、专家组评审,经公示无异议,“邦泰云璟南区”等32个项目(见附件)通过2025年度第二批四川省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终评审。
附件:
通过2025年度第二批四川省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终评审项目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