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建厅官网(http://jst.sc.gov.cn/)业务系统 “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平台”(http://dzzw.scjs.net.cn:8013/)“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系统”使用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的法人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填写相关信息。
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备案和省财政厅出资及国务院各部委核准、中央在川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请选择“四川省级”。
市(州)行政区域内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和市(州)、财政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请选择相应“市(州)”。
区(县)行政区域内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和区(县)、财政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请选择相应“区(县)”。
政策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