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措施的通知》(川建建发〔2023〕183号)文件规定:“入库入统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在满足相应资质条件情况下,可直接申请1-3项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申请时需提供市(州)住建部门出具的入库入统说明文件,详见附件:说明文件模板。
附件:
说明文件模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1日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措施的通知》(川建建发〔2023〕183号)文件规定:“入库入统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在满足相应资质条件情况下,可直接申请1-3项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申请时需提供市(州)住建部门出具的入库入统说明文件,详见附件:说明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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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