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名称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主要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2025-05-16 17:00:25
来源:
厅房管处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答:小区共有部分收益指的是利用小区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一般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管理,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经营。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主要包括:

1.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广告收益,例如:轿厢广告、户外广告,电梯、轿厢均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的范围内,利用其铺设广告的收入,应当纳入公共收益的范围内。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在小区内设立露天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停车费的收益属于公共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例如:在小区公共区域出租摆摊的租金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的经营收入,例如:若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相关活动场地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利用小区内的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等设施对外经营取得的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例如:宽带或通信公司在小区附挂电信电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通过支付使用费等取得的收益。

6.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支付赔偿款,例如:施工单位在小区内铺设管道时损坏小区部分公共设施、占用公共区域支付的赔偿款。

7.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例如:小区将物业服务人员未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其他承租人用作经营使用,通过收取租金取得的收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共有部分收益主要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经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后,还可以用于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业主委员会专职秘书的工资以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