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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续导致证书注销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5-05-16 17:09:05
来源:
省岗培注册中心
政策依据: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答: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要求,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考核发证机关应注销其资格证书。可关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jst.sc.gov.cn)或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建设岗培注册中心),查看后续发布的我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考试通知,重新考试取得证书。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63810333按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