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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承接单位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26
  • 来源:厅住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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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22〕49号)要求,夯实四川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承接《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

(二)项目预算:15.6万元。

(三)项目服务对象: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项目任务:根据《四川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办法》,对我省2024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进行监测评价,并形成四川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汇总材料,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完成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承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3-6项要求的证明文件:承接单位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并加盖章承接主体公章(鲜章)】

7.参选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要求

1.参选单位近三年以来(发出中选通知书前一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5.承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8:00;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后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24办公室;

(三)承接单位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评选办法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评选并确定中选单位,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评选因素主要包括报价、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团队配置、后期服务等。评选结果将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评选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接受验收。

(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按进度支付。

六、其它

招标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924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8-85568350

附  件:1.响应文件

2.评分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