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日志对安全巡查记录不详,无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描述;
2、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合同未明确监测周期,目前已施工至18层,尚未提供监测报告;
3、脚手架方案和模板方案计算书中,立杆钢管规格与实际不符;
4、15层悬挑架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不足;
5、3#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无具体时间;
6、3#楼14-16楼层水平和竖向防护均缺失,工人高处作业不悬挂安全带;
7、临电管理混乱,钢筋房机械露天作业,未作接地(PE)连接;
8、现场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建议永临结合;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过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