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备3人,实际到岗履职1人)。(重大事故隐患)
2.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重大事故隐患)
3.筏板(厚度1.1米)多层钢筋绑扎工程未识别为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大事故隐患)
4.基坑护壁桩间土流失未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5.两台(2#与4#)塔机间安全距离不足,约2米。(重大事故隐患)
6.基坑监测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
7.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未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编制、审核、发布,无应急物资设备清单。
8.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实际要求不符。
9.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严重不足。
10.个别工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四口”“五临边”部分封闭不严。
11.塔机标节部分螺栓锈蚀未润滑,力矩限位无80%报警预警,无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