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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职能简介

1.参与拟订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地方性、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等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指导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省标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体系建设和推广实施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电子化监管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宣传贯彻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业务培训工作。

(二)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招投标活动重点环节监督

1)加强招标文件监督。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0号)要求,保障招标人自主权利,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取消仍在实施的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审查。探索建立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良行为通报制度。

2)规范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办理。落实《关于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6号),加快推进书面报告办理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理。加大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查处力度,提高书面报告办理比例。

3)建立评定分离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652号)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落实见效。

4)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落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8号)要求,建立完善全省统一招投标投诉管理系统,畅通网上投诉渠道,规范办理程序。

2.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1)加快推行全省统一标准电子招标文件运用。开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21年版)》(川建招标发〔2020327号)宣贯,积极配合推进全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升级改造,做好市场反应问题的及时优化,促进电子招标投标成熟运行。加强执行情况督导,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鼓励各市(州)制定统一、科学、规范的评标标准或设定原则,发挥标准招标文件推动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加强生态保护等政策性功能。

2)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部署有关要求,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在线监督,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的全覆盖,会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异地远程评标规则》,加大异地远程评标推行力度。

3.推进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启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开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快完成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建设,启动试运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信用信息运用力度。

2)完善招标代理监管制度。出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加强招标代理活动监管。按照省政府2021年立法调研论证工作计划,加大省外调研力度,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深入开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3)修订《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结合电子招标投标的全面推行,对规程中有关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条件、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修改,对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

4.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1)聚焦重点难点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系统治理经验,积极探索招投标监管新体制。巩固深化多部门联合查办、集体会商等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开展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规范管理专项行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现状的调研、排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转让转包业务、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巩固2019年以来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精神,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规范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加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紧盯关键环节、载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处理,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不定期发布和更新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5.加强自身建设和行业指导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招投标监管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

2)推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执行和落实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招投标监管干部队伍,着力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收支总预算309.32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业务工作取消或者暂缓开展,因此相应收支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收入预算30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29万元,占60.22%;其他收入123.03万元,占39.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支出预算30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4万元,占77.86%;项目支出68.48万元,占22.1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6.29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修订和招投标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建设已经迫在眉睫,故2021年新增了以上两个专项工作,使得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较2020年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2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修订和招投标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建设已经迫在眉睫,故2021年新增以上两个具有刚性需求的专项工作(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修订经费和招投标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建设两个项目),使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较2020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72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万元,占9.43%;卫生健康支出4.08万元,占2.19%;城乡社区支出149.17万元,占80.07%;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占6.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参加业务水平提升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商品服务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未享受福利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3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省市单位业务交流接待经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招投标市场监督和处理招投标案件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台台式电脑和公务用车的汽油、保险、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