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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3年单位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3-06
  • 来源: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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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参与拟订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地方性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等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指导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全省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电子化监管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招标投标活动后续跟踪管理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标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体系建设和推广实施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采集及发布建筑市场主体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认定和评价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宣传贯彻的行政辅助工作。

(7)承担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除了做好招投标活动日常监管工作以外,我站将紧紧围绕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立足“建筑强省”工作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内涵要求,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业务工作方面

1.加强招标文件监督。严格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0号)要求,保障招标人自主权利,加强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标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招标文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的典型事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

2.全面推行全省统一标准电子招标文件运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21年版)》,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反馈意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适时制定《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三)》,持续规范招投标活动。

3.不断规范招投标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落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8号)要求,充分运用全省统一招投标投诉管理系统,畅通网上投诉渠道,规范办理程序。联合省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进一步探索招投标活动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举报处理程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4.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联合发改、交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共同修订《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对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结果运用相关规则。本着“共建、共享、共治”的原则,形成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监管合力,推进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5.常态化加强招投标领域乱象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精神和省纪委关于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精神要求,在系统治理联席会议框架下,继续加强与发改、公安等部门沟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加大对招投标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常态化治理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继续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计价指导意见》已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已形成送审稿,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开展相关宣贯,同时配合制定工程总承包造价电子数据标准和开展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建设。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招标“发包人要求”示范文本。

(二)自身建设方面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优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招投标监管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

2.强化对基层监督机构的指导。通过调研检查、业务咨询、网络宣贯、工作座谈等方式,加强全省招投标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全省招投标监管工作高效规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招标总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招标总站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79.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8.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开展培训,没有培训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招标总站2023年收入预算1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9万元,占75.54%;上年结转44万,占24.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招标总站2023年支出预算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4万元,占94.24%;项目支出10.36万元,占5.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招标总站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5.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的项目数量更少,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招标总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的项目数量更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65.90万元,占4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4万元,占27.03%;卫生健康支出14.39万元,占10.59%;教育支出0.5万元,占0.37%;住房保障支出18.37万元,占1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正常的任务,正常履行职能职责。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参加业务水平提升培训。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招标总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4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机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培训费、电费、咨询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水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招标总站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省市单位业务交流接待经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号召,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招投标市场监督和处理招投标案件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招标总站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招标总站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省招标总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省招标总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招标总站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省招标总站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7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21.81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58.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单位上年度剩余的非财政拨款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预算公开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