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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3-06
  • 来源: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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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2022年我单位由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更名为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2月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更名工作。主要职责是:承担住房体系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地产调控等政策研究,承担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监测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全省保障性住房监管平台、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的建设,承担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核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全省房产信息查核等事务性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强化党建引导,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创新管理模式。开展住房体系的监测分析工作。实施2023年住房体系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地产调控等政策和课题的研究工作。 探索课题研究跨行业融合合作模式。

第二部分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住房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住房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36.3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改制、职能职责改变、人员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住房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3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住房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3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2万元,占77.76%;项目支出74.8万元,占22.2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住房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36.3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改制、职能职责改变、人员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住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3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改制、职能职责改变、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32万元,占100%;住房公积金13.36万元,占3.9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1.76万元,占80.8%; 购房补贴支出11.28 万元,占3.3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1万元,占3.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1万元, 占5.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1.7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运转项目的支出,全面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科学有序的推进各阶段工作。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住房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64.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住房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省市州住房监测和研究的交流学习接待工作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我中心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运转项目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住房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住房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省住房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省住房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住房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省住房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336.3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96.55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39.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预算公开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