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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根据各市(州)和单位上报的住房公积金统计年报,现将200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一、缴存情况
  (一)缴存总额
  截止2006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89.83亿元,同比增加110.68亿元、增长39.65%。
  甘孜、凉山、雅安、眉山、乐山、南充、达州等市(州)增长率在50%以上,成都市缴存总额142亿元。省级部门、德阳市、攀枝花市、四川石油管理局、绵阳市、成都铁路局、宜宾市、凉山州、乐山市缴存总额超过10亿元,其中凉山州、乐山市为缴存总额超过10亿元的新增城市。缴存总额超过10亿元城市(单位)的合计数占全省缴存总额的79%。
  (二)缴存余额
  截止2006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72.03亿元,同比增加71.23亿元、增长35.5%。
  甘孜、凉山、雅安、眉山等市(州)增长率高于60%,成都市缴存余额88亿元。
  (三)覆盖率
  2006年全省实际缴存职工数351万人,同比增加83万人、增幅31%。按照省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报显示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人数计算,全省覆盖率为70%,增长14%。按此口径计算,覆盖率较高的城市是成都市90%、攀枝花市89%、德阳市86%、甘孜州69%、资阳市66%、自贡市66%、雅安市63%;覆盖率较低的城市是遂宁市35%、巴中市35%、阿坝州37%、乐山市46%。
  二、提取情况
  200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额38.54亿元,同比增加13.64亿元、增长54.42%,占当年实缴存总额的35.23%。截止2006年末,全省累计个人提取额117.80亿元,占缴存总额的30.22%。
  三、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一)贷款总额
  截止2006年末,全省个人住房贷款总额164.02亿元,同比增加60.24亿元、增长58.04% 。2006年全省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缴存余额的比例为84.64%,其中省级部门、乐山市占比在130%以上,绵阳、巴中、宜宾等市占比在80%以上。
  2006年全省共向5.1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历年累计发放18.7万户。其中2006年放贷户数在0.3万户以上的城市(单位)有成都市1.73万户、凉山州0.42万户、德阳市0.37万户、乐山市0.37万户、绵阳市0.36万户、宜宾市0.33万户、省级部门0.31万户。历年累计放 贷上万户的是成都市6.16万户、宜宾市2.14万户、凉山州1.79万户、省级部门1.27万户、绵阳市1.03万户。
  (二)贷款余额
  截止2006年末,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22.84亿元,同比增加44.42亿元、增长56.64%。
  眉山市、内江市、德阳市、四川石油管理局、甘孜州个贷增长率在130%以上,成都铁路局、泸州市出现负增长。全省个贷余额在5亿元以上的是成都市62.49亿元、省级部门14.59亿元、宜宾市6.84亿元、乐山市6.67亿元、绵阳市5.54亿元、德阳市5.32亿元。全省个贷余额在5亿元以上的城市(单位)合计数占全省个贷余额的83%。
  (三)个贷率
  2006年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个贷率)为45.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全省个贷率达到50%以上的是乐山市80%、成都市70%、省级部门68%、宜宾市57%、巴中市54%。甘孜州、遂宁市、达州市、凉山州个贷率同比有所下降。
  (四)逾期贷款
  截止2006年末,全省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15万元,个贷逾期率为0.06%,同比减少1704万元、下降0.26个百分点。
  个贷逾期额南充市274万元、宜宾市263万元、成都市103万元、绵阳市49万元、巴中市46万元、甘孜州40万元、泸州市26万元、自贡市9万元、德阳市5万元,其余城市和单位无逾期贷款。
  四、购买国债情况
  截止2006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11.55亿元,同比减少0.05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为4.24%,同比减少1.54%。
  购买国债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内江市达32.99%,资阳市、广元市、眉山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德阳市在10%以上。
  五、其它贷款(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回收情况
  2005年末贷款余额2650万元,2006年已全部收回,其中达州市收回2162万元,广安市收回488万元。
  六、资金运用情况
  200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运用额134.39亿元,运用率为49.40%,同比增长4.54%。全省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额137.64亿元,同比增加0.27亿元,沉淀资金率50.60%,同比下降4.40%。
  乐山市、成都市、省级部门、自贡市、德阳市、广安市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同比有所上升,其余各市(州)、单位均有所下降。
  住房公积金运用率较高的是乐山市80%、成都市73%、省级部门68%、宜宾市63%、巴中市54%;运用率较低的是阿坝州0、四川石油管理局1%、成都铁路局2%、泸州市5%。住房公积金运用率较低的城市(单位)沉淀资金率均在90%以上。
  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200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24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增长47.94%。其中增幅在60%以上的是雅安市、眉山市、凉山州、广安市、德阳市、乐山市、内江市。
  截止2006年末,全省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38.29%,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17%。泸州市、成都铁路局、攀枝花市风险准备金率在10%以上,四川石油管理局、巴中市、甘孜州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006年全省共计提取管理费10470万元,同比增加2050万元、增幅24.34%,占增值收益的比例为32.31%。达州市提取比例为147.16%,巴中市、广元市、内江市、眉山市、成都铁路局、凉山州提取比例在60%以上。
  2006年末积累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总额16811万元,同比增加8381万元、增长99.41%;年末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余额7832万元,同比增加2995万元、增长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