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817/2020-2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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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村镇发〔2017〕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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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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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省文物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资料进行审核,决定将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唐公社区等666个村落(名单见附件)列入第三批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省文物局、财政厅《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4〕277号)的要求,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对已列入名录的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省文物局、财政厅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附件:第三批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