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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示2021年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初审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要求,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换证申报,我厅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13日17时前补充相关材料,补充材料应含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有异议的机构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36号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521659;028-85568202

附件:1.申报换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初审意见

2.申报换证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资料汇总(删除公司和个人相关隐私信息)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