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9〕36号)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第四批省级传统村落资料进行审核,决定将成都市崇州文井江镇大坪村等177个村落(名单见附件)列入第四批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对已列入名录的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附件:第四批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