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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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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行规〔2023〕1号
  • 关键词:消防设计审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试行)》继续施行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试行)》(川建行规〔2021〕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1《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2《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