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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质安函〔2023〕2612号
  • 关键词:防汛减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8月23至27日我省自西向东有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涉水安全事件教训,强化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要在前期开展汛期在建工地营地防汛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基础上,对属地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营地风险、威胁程度、整改和治理情况进行再排查、再复核。督促参建各方突出深基坑、高边坡、围墙、挡墙、高堆土、大型设备以及暗挖等重要部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坚决落实“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涉水坍塌风险的区域要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监测、预警、巡查措施,牢牢守住安全防线。

二、强化风险管控,抓实抓细防范措施

各地要抓实抓细会商研判、短临预警、巡查值守、转移避险、抢险处置等关键工作,把“防”的措施抓具体、抓到位,打好“提前量”,筑牢“安全网”。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防汛减灾措施,重点要加强基坑排水、支护措施,持续监测监控;加强机械设备和脚手架避雷设施及其基础排水措施,确保起重机械、脚手架附着和拉结设施牢固可靠;做好临时用电绝缘和室外防水处理;加固工地围挡,严禁内外侧堆积土方和砂石料等重物。在建工程防汛减灾工作要实行行业部门和企业主体联动管控,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工程,要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后,方可进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

三、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各地要督促指导在建工程营地优化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方案,补充配齐应急物资、装备,确保能用、够用、管用,加强应急队伍训练,开展应景式、实战化演练,重点做好夜间、断路、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况和多灾种叠加等极端情况下的应急防范措施,在监测、预警、转移上下功夫,坚决杜绝信息不畅、预警不达、转移不及时等问题,全力避免人员伤亡,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营地防汛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抓好工作落实。我厅将在8月28日前实行每天工作调度,汛期结束前适时进行调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