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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5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我省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必要性

为落实《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中明确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规定,保证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后、及时规范有序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必要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5条,主要明确了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的以下事项:

(一)注册条件。在我省取得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受聘于我省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的人员,且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受理和审批实行全程网办。

(三)申请事项。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事项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公示、通告,各项申请事项的审批状态、审批结果均可通过注册管理系统查询

(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准予注册的,由我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持证人通过注册管理系统,自行获取打印电子证书并按照规定样式及系统生成的印章编号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三、贯彻落实《通知》的措施

按照《通知》要求,自202166日起启动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工作,我们将认真抓好宣贯工作,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四川建设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注册管理系统操作指引、注册须知,并开通咨询电话,使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和要求,确保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