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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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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政策解读,

解读 | 《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办法》

  • 发布时间:2025-04-29
  • 来源:厅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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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以信用管理为抓手,促进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持续优化建筑市场信用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解读一:《办法》正式实施后,各级住建部门结合“三包一挂”专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治理欠薪检查、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加强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规范化监管,按规定实施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和修正,对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管理、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失信惩戒的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

解读二:本办法共分为5章17条,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执业(从业)人员等12类责任主体,扣分标准中涉及的不良行为条款均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进行了明确。

解读三:规定了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发布方式,要求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应依法依规、包容审慎、程序严谨、宽严适度,依法保障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权益。

解读四:规范和明确了不良信用信息修正程序、具体情形和审核层级,确保修正行为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规定了对部分类别不良信用信息最短公布期限的限制内容:最短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个月;涉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最短发布期限不低于3个月;涉及“三包一挂”、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最短发布期限不低于6个月。

解读五:规定了按照诚信分值高于80分的“绿色”标识呈现、60-80分的“黄色”标识提醒、低于60分的“红色”标识警示。并将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与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差异化监管挂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行业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