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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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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历史文化保护,

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组在德阳、绵阳、广元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调研

  • 发布时间:2024-03-22
  • 来源:厅景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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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至21日,省纪委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廖歆毓带队赴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实地调研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调研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维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等情况,并与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基层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听取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并将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县城精修细补十项民生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要求、部署,立足职能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稳步落实推进,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把文化遗产守护好,让历史文脉传承好。

二是坚持以用促保。依法编制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加大对已纳入保护名录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禁止各类破坏活动和行为,坚决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利用不当等问题,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完善历史城区综合服务配套水平,引导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合理活化利用,实现活态传承。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每年按要求向本级党委报送上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强化城乡建设与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同。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既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强化调研督导,细化监督举措,督促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又要着力推动责任落实,有效纠治制度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相关要求落地见效。

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景观园林处、村镇建设处、省城乡建设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