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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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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历史文化保护,

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组在泸州市、宜宾市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调研

  • 发布时间:2024-04-28
  • 来源:厅景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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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宜宾市走马街—麻线街历史文化街区

4月24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长春带队赴泸州市、宜宾市实地调研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调研组先后走进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历史文化街区、乐道古镇、东外街历史文化街区、李庄古镇、走马街—麻线街历史文化街区等地,实地考察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传统建筑维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等情况,并与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泸州市、宜宾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叙永县东外街历史文化街区

调研组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政治监督,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历史文脉更好的传承下去。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融入城乡建设。逐步建构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依法编制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时报批备案。持续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利用不当等问题,在保护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以用促保,推动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合理活化利用,培育新业态、新功能,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健全管理机制。定期评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清单和问题清单,每年按要求向本机党委报送上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报告。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范畴。严格依法行政,综合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抓紧抓实保护工作。

四是夯实基础保障,讲好四川故事。推动开展地方立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标准体系。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建立健全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的培训、评价机制。加强常态化、多元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深化数字技术应用,传承好弘扬好四川优秀传统文化。

厅景观园林处、村镇建设处、省城乡建设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

在叙永县召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