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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公布!有你家乡吗?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决定

川府函〔2021〕24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18年全省创建第一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以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建设工作,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生态品质不断提升,有效推动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根据《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经考评,决定命名江油市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高县、荥经县、大竹县、梓潼县、马边县、渠县等6个县城为四川省生态园林县城。

希望被命名的城市(县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争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认真学习借鉴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经验做法,通过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推动城市(县城)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江油市

江油市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生态绿城、诗意江油”为目标,科学推进“一江两河九堰”治理,重点实施涪江、昌明河、堰渠等水体生态修复,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三合长钢历史地段、太白历史名园等进行了系统性保护和整治提升,初步建成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安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6.91%,绿化覆盖率42.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1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5.1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马边县

马边县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同步脱贫奔康为目标,着力“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塑造水体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绿化水平,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79%,绿化覆盖率35.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9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3.3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大竹县

大竹县积极开拓城区基础生态、公共休闲、附属配套、生产防护“四向绽放”绿色空间,城区生态环境和园林景观明显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和宜居品质显著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4.34%,绿化覆盖率3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5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3.0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渠县

渠县立足建设“巴文化文旅融合示范区,成渝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新时代最美生态滨江公园城市”,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构筑生态化、系统化和人文化的绿地系统,县城形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84%,绿化覆盖率35.2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7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9.5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高县

高县坚持“规划引领、全民参与、突出本地特色、实现生态宜居”的创建思路,努力打造蓝天碧水、街绿城美的生态宜居城市,初步形成了绿地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风格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景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3.41%,绿化覆盖率3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7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85.0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梓潼县

梓潼县整体推进“山水景城”一体化,围绕园林绿地“精、细、秀、美”的原则,大力实施绿化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七曲山古树名木,努力建设自然与人文相融共生、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的精品宜养宜居县城,逐步形成了“城在景中、人在园中、城景相融、生态宜居”的生态园林县城良好格局。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4.5%,绿化覆盖率38.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2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88.3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荥经县

荥经县以打造“城在森林里、人在花园中”的生态园林县城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增加绿量、提升品位”,着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明显好转,生态品质大幅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5.02%,绿化覆盖率38.0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74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8.0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