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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事项“应晒尽晒”——成都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走笔

“阳光透明、相互信任”是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是物业服务行业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发挥实效的基石。

为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信息不对称、收费不公开、质价不相符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物管有作为、小区有变化、业主有感知”,日前,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建立完善以晒服务、晒收支为主要内容的“双晒”机制,实现依法应当公示公开的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应晒尽晒”。

明明白白消费:不论是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的收支,还是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等等,都是小区业主所关心的问题。对此,成都市提出“如实晒”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利用依法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场所、道路等进行经营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收支情况均应依法向业主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经营项目及收入、经营成本支出、经营收益及分配使用、当期结余、累计结余等。同时,实现酬金制资金收支“规范晒”。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及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如当期物业服务资金收入和支出预算、实际收入和支出等,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提取的酬金等。

对包干制费用收支实现“分类晒”。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的物业项目中,拟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全部或部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应当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收入、成本和利润。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维护保养、建筑垃圾清运等涉及物业服务关键环节的费用支出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并鼓励其他实行包干制的物业项目,积极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成本。

安安心心居住: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服务执行的情况、进度等,也是业主们关心的问题。“定期晒”合同履行情况,进一步畅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路径,建立物业服务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渠道,主动向业主全面如实报告物业服务工作情况。此外,还对季度物业服务报告、年度物业服务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作了相应规范。“现场晒”物业服务工作。在小区招募热心小区公共事务的业主、党员业主、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内行”业主担任“义务监督员”,探索推行“两督一会”制度。建立物业服务常态监督制度,形成“物业服务明白卡”并在相关区域上墙公开,定期组织召开“物业事务沟通会”。同时,成都市力促实现暖心物管实事“亮牌晒”。聚焦业主日常生活最关心的领域,设置“暖心物管办实事”亮牌督办栏,对确定的小区民生实事采取“上栏公示、亮牌督办、办结摘牌”的方式,及时主动向业主公开相关实事工作的时间节点、办理进度、当前状态、工作成效,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检验。

保障规范实施:为了保障物业服务双晒机制的更好实施,成都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多元化、多维度信息公开渠道,因地制宜拓宽线下线上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在物业区域主出入口、物业服务中心、各单元楼栋大厅等地设置公示公告栏,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楼栋管家微信朋友圈等线上渠道开展信息公开。一方面,成都市提出规范信息公开程序,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内部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如资金费用收支类公开事项,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企业公章;物业服务报告应经物业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发。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渠道应通过书面文件、现场照片、工作记录表等形式存档备查。另一方面,成都市也对信息公开主体作出规范。已依法设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公开。尚未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受托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主体进行公开。开发建设单位对物业区域内归其所有的房屋及场所进行经营、处置等相关活动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向相关方公示公开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据悉,成都市正在完善质疑沟通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回应业主对公开信息的质疑质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发现的不准确信息要及时更正和重新公布。

相关负责人表示,到今年年底,成都市将实现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等情况的公开透明;基本形成“两督一会”制度;“暖心物管办实事”蔚然成风、成效明显。到2023年,将形成晒服务、晒收支的常态机制,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逐步形成相互信任的主体关系、阳光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