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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变更

  • 2023年05月08日 03时32分
  • 来源:省建设科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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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变更

来信日期:

2023-04-26

办理时间:

2023-04-30

办理进程:

已办结

信件编号:

2023042600000044

答复单位:

省建设科技信息中心

来信内容:

您好,在建工程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建设单位使用企业账号进入一体化平台进行变更申报?还是施工单位使用企业账号进入一体化平台进行变更申报?

回复内容(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网友你好。

你在厅长信箱中“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变更”咨询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规定,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证,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变更事项的:1.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 2.施工单位(含工程总承包单位)发生变更的; 3.监理单位变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等变更。由建设单位向原发证机关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