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支持内江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的建议》(第09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尤其是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关心和关注。您在建议中对内江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并提出了宝贵建议,对我们今后推进全省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结合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补短强弱,强化设施建设。以实施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为抓手,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推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将控源截污作为抓实抓好黑臭水体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加快水体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底,内江市污水处理能力达17.8万立方米/日,累计建成排水管网达1169.6万公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6.4%,较“十二五”末均有显著提升。11条黑臭水体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等治污主体工程全部完工,黑臭消除率100%,均已达到“长制久清”要求。
(二)全面核查,巩固治理成效。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0年四川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抽调了10名专家、24名监测人员、4名行政调查人员针对内江等11个预警城市开展现场排查,对全省17个整治进度滞后的黑臭水体开展现场重点排查、66个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开展现场复核、26个城市黑臭水体公众举报开展现场复核、11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问题点位进行现场督导和核实。指导地方做好问题整改,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体系建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三)抓好恢复,提升自净能力。坚持生态优先,厚植城市生态本底,构建城市水生态涵养系统,最大限度保留和修复原场地良好的生态本底。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整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居住小区绿化更新改造等,大力推进海绵型建筑与黑臭水体整治修复相结合,提升城市黑臭水体自净修复能力。据初步统计,全省已建成海绵城市面积788.8平方公里。其中,内江按照“将11条黑臭水体打造成为11个连接城乡的带状、环湖公园,为内江市民拓展绿色生态空间”理念,内江在治理水域的同时也治理陆域,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景观建设。建成谢家河生态湿地公园、小青龙河绿道公园、龙凼沟滨水湿地以及玉带溪湿地公园等公园绿地2700余亩,以沱江绿色生态廊道为核心,沿支流向两岸、由城市向农村辐射,打造滨河(湖)生态公园或景观带,在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和提升滨河景观游憩功能的同时,实现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
(四)健全机制,推进长制久清。一是落实河(湖)长制,在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河道设立河(湖)长,运用河长制湖长制机制,争取河长湖长支持,坚持岸上岸下统一治理,及时处理河道中的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等问题。二是强化巡查督导,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列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岷沱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住建领域生态环保督导调研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现场督导检查。三是落实资金保障,指导地方多元化筹集资金,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以来,累计争取1.18亿元支持“三推方案”中内江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将符合条件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试点示范工作,累计争取国家6.7亿专项资金支持内江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以及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支持包含内江市在内的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我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一)实施污水攻坚。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水十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要求,做好四川省“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以《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新三推”)为抓手,结合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补齐我省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内江市新三推中预计污水处理项目63个,总投资约15.0亿元,预计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万吨/日,新建排水管网350.4公里,改造修复排水管网61.9公里,以及内江市已完成治理的11条黑臭水体的运维管护项目。我厅将指导内江市住建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对内江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支持,助力水环境质量提升。
(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内江市等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现场督导工作,并指导地方探索城市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提炼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亮点与特色,总结推广黑臭水体治理中可广泛使用的技术和成功经验,完成国家下达的示范任务。
(三)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强化专业管护力量,推进黑臭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对已完成治理的水体,进一步强化各类污染源管控以及生态修复工作,做好水质日常监测和生活直排口排查整治,确保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不反弹,实现长制久清。
(四)强化共建共享。指导各地做好黑臭水体治理的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公开治理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沟通机制,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行为习惯做起,鼓励群众监督发现问题,主动参与治理工作,自觉维护治理成果,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