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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工作函〔202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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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常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重视传承乡村民居文化的建议》(第082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建设发展的关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积淀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农耕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留住乡愁记忆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提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为我省乡村建设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近年来,我们坚持发展生态本色、发展特色、文明底色,以建立健全政策法规,补齐乡村设施短板,探索保护发展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系统推进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传承巴蜀优秀传统文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整体风貌提升

一是强化农房风貌设计管控。开展农房风貌问题大调查,研究梳理问题原因和类型,分类提出风貌整治提升有效措施和技术要点。印发《四川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根据四川实际,分汉族、藏族、彝族、羌族等6个特色风貌区因地制宜提出农房风貌整治与设计标准,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和田园环境品质。辅以四川民居公众号推广应用,为农民提供农房设计图集、优秀案例分享、建房线上指导、政策法规等内容作建房技术参考,进一步提高农房建造水平,突出乡土地域特色,避免千村一面。二是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92%的行政村,50.7%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组织实施了全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清理排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摸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等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督查检查,切实摸清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促进乡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二)明确保护发展重点,促进乡村文化有效传承

一是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名录。近年来,通过全面开展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资源分布,分类甄别特色文化价值,成功申报五批共33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公布四批共1046个省级传统村落、1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按照一村一档一挂牌要求,基本完成档案信息收录。二是推进保护制度建设。2019年,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古村落保护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各级各部门职责。2021年,出台《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从法治层面明确了整体保护要求、具体保护措施及禁止行为,进一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刚性要求。三是加强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活态传承。鼓励以竹、木、砖、瓦等地方性乡土材料在传统村落中的使用,研究形成适宜传统村落特点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方法,减少大挖大填对传统环境的破坏。在历史文化保护延续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传统建筑设立文化产业基地、文化展示博物馆等民俗文化活动场所,打造传统文化优秀传承基地,如成都市邛崃市平乐镇花楸村精品民宿项目、甘孜州理塘县德西二村之藏文化景区等。

(三)强化规划引领,提升乡村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2021年,印发《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立足乡镇地貌特征、文化特色、发展潜力、自然灾害等客观条件,选择一批涉改乡村开展规划编制试点和建设试点,系统推进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保护建设,大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态质量,并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优秀试点经验。二是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督促各地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评估分析历史文化及环境要素特征,划定保护区划,明确有效措施,全面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截至目前,333个中国传统村落中,已有222个通过国家七部委技术审查,获得中央财政资金6.6亿元,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各项重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乡村建设长效管理

一是指导各地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尊重乡村独特空间形态,保持乡风民俗、乡土风情,引导农村宅基地适度集中布局,因地制宜确定乡村建筑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乡村文化现状、历史风貌、传统格局保护要求,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注重农房风貌建设管控,凸显乡土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二是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提升行动。力争五年内完成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改造提升,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由58.37%提高到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全省97%以上行政村,并加强非正规垃圾点位的管控,促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提升。

(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依托现有乡村文化资源分布、产业特点和发展条件等基础情况,结合我省红色文化资源,系统梳理历史资源优势和文化价值,将符合条件的村纳入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名录,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名录。

二是坚持用法治守护乡愁。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明确传统村落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建设管理措施,强化风貌格局和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建立违法建设管控机制,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提供硬约束。指导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传统村落地方性制度、措施及办法,逐步建立分级责任、挂牌、问责、退出等机制,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快传统村落规划编制进度。完成中国传统村落发展保护规划技术审查,并督促各地加快省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实施进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重点保护、融合发展、活化传承等适应不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思路,使传统村落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三)完善乡村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保障。探索推广乡村规划师制度,搭建政府、乡村规划师、乡村建筑师、匠人、村民、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平台,形成乡村建设联动共治、互助共建、共赢共享的治理格局。加强建筑工匠与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传统建筑工匠培训试点,提升工匠专业技能水平。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保护修缮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竞争性评审、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典型示范作用的传统村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倾斜支持,配合省级财政持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项目化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等农村人居环境治污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强化技术资源保障。发挥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研究院技术力量,争取设立高寒缺水地区改厕技术模式集中攻关科研试点示范专项。全面研究提升我省平原、丘陵等有水地区的改厕技术水平,进一步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断提高厕所粪污治理能力。推进《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标准规范,为各地传统村落能够合理、有序开展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指导。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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