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纳入无障碍规划实施的建议》(第0472号提案)收悉,针对建议内容,经商省发展改革委、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无障碍规划实施纳入全省“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我省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程,对老旧住宅、公共场所等实施适老化改造,力争实现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同时,研究制定《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任务清单》,提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并有迫切改造需求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我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为7.5万户。
二、切实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96号),2018至2020年,我省投入10亿资金对全省723个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有效弥补了在院老年人无障碍设施短板。2020年,全省各地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了适老化改造。同时,为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地方性规章制度保障,2020年,完成《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21〕14号),《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已列入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制定计划。
三、扎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广安市、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等积极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两年来,各地严格执行《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切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2021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发布通知,授予四川省广安市、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称号,南充市、自贡市、都江堰市、阆中市、成都市温江区、大英县、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入选“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名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协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及有关政策文件,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组织我省“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和“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进一步认真梳理总结创建工作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一道,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工作中,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提高农村残疾人、居家老人的生活便利度。
四是积极指导各地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舆论引导,重点宣传关怀残疾人、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内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和残疾人,关心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和使用维护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的氛围。
特此答复。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