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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川建办理工作函〔202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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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兴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渠道筹措西部地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建议》(第057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关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1910月,我省启动实施了大规模建制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省建制镇数量从4610个降低到3101个,其中建制镇2016个,乡626个,减幅约33%。全省2016个建制镇中,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有1770个,处理设施覆盖率为87.8%;建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1807座、污水管网1.27万公里,设计总规模169万吨/天,污水处理率达51.6%。相较于十二五末,全省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数量增加284%,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高61%,污水处理率增加322%

我厅高度重视建制镇污水治理工作和中省环保督察涉及建制镇污水的问题,建立了顶层设计文件+技术操作指南+项目资金支持+调研督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对已建成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管理机制不顺、管网不配套等问题提供循序渐进的解决方案。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的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生态环境厅牵头的《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统筹实施、同步推进;被撤并乡镇(二级场镇)计划纳入《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统筹实施。

(一)科学规划,完成治理目标。加快补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突出短板,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印发《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指导各地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因地制宜确定排放标准、科学选择处理工艺和切实加强后期运维管理。明确在2021年,除三州以外的18个地级市的建制镇要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州达70%,全省覆盖率达到93%以上。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52%以上(三州达37%

(二)综合施策,推进重点工作。2020122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目前已形成未来三年项目库。今年,我厅计划安排城乡发展专项资金约11.3亿元,用于补助城乡垃圾及城镇污水项目建设,在农村生活垃圾、建制镇污水治理过程,鼓励各市(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参与。2021-2023年计划实施建制镇污水项目524个,地方政府计划投资191.46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建制镇污水支持力度。一是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为抓手,侧重于建制镇污水提标改造、管网配套、运行维护等补短板方面支持力度。将排水规划编制、排水管网普查、污水提质增效等工作延伸至建制镇,积极争取相关的资金补助。二是积极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单独切块资金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良好的市州、区县进行奖励,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结果同县域经济贫困程度、污水处理效率等挂钩。三是鼓励在县域内组建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生态环保投资公司,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污水处理专业人才培养,采取供排水一体化模式,对建制镇污水项目进行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尾水用于农田灌溉、环境景观用水的可因地制宜降低排放标准运行,节约运行成本,提高综合利用率,减少尾水排放管投资。四是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两不一增专项行动方案,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建制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动新时期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对设施进行优化调整,按照污水能收尽收、雨污分流等原则,有计划地逐步推行建制镇排水管网高质量建设。

(二)明确运营管理要求。积极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收取的建制镇污水收费标准和收费模式,建立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制定针对建制镇用电等优惠政策,有效减轻地方财政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压力;出台相应政策指导建制镇污水设施规模核算标准、成本核算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以片区为单位,推荐推广适宜的技术和企业。鉴于我省在小城镇污水处理方面仍有较大资金缺口,我厅也恳请您能够积极呼吁,按照生态价值补偿原则从生态补偿资金中单列用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专项资金,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城镇污水支持力度,弥补运营资金困境。

(三)降低运行维护成本。鉴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属于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设施,电价在后期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积极呼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免收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容(需)量电费,企业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日照条件满足的建制镇污水处理企业综合利用场地空间,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从而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四)丰富智慧监管手段。新城建为依托,优化全省城镇污水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智能化监测,丰富监管手段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情况进行调研,对走在前列的市州区县和其他做得好的省份运行监管系统进行调研。推动城乡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平台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对具备在线监测能力的在运建制镇生活污水设施数据进行监测,对运行指标数据更新,对管线及关键节点(转输流量节点)流量进行监管,具备数据统计能力。

特此答复。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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